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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车被撞赔偿与其他车辆有啥不同?

时间:2020/4/24 17:42:58

 案情简介

2018年10月的一天,老张驾驶货车送货途中,由于天色已晚,赶路心切,在某路段违法超车,不慎与对向老黄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。相撞事故造成老黄受伤,两辆货车不同程度受损。后经交警大队认定,老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,老黄不负责任。事故发生当日,老黄即被送医治疗,经诊断为左小腿关节软组织损伤,未实际住院,医生嘱咐注意休息。老黄的受损货车,当天也被送去修理,实际修理时间达90天。老黄认为,这90天里,因货车停运,他本人误工,产生了不少损失。经查,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是老张,登记在一家运输公司名下,并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,事故发生时,尚在保险期内。老黄据此向法院起诉,请求老张、运输公司、保险公司赔偿其误工费和车辆停运损失。

 律师分析

人们不禁要问:货车被撞后产生的停运损失和误工费用,能得到赔偿吗?要回答这个问题,就要先知道停运损失和误工费用是什么?简单来说,停运损失与误工费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两个不同项目。停运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损害,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依法从事货物运输、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,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,受害人因无法从事相应货物运输、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减少的损失。误工费则指需要担责的人支付给受伤害的人,从遭受伤害到治愈这一期间(实际误工阶段),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。误工费的计算主要参考两方面:一是误工的时间,需要医院的病历或住院记录;二是误工减少的收入,需要伤者提供受伤之前的收入证明等材料。在本案中,老黄驾驶的货车系营运车辆,主要从事货物运输等经营性活动,发生交通事故后送到修理厂维修导致停运,带来经济损失,货车驾驶人老黄可依据货运合同或运输货物结算单、票据等证明主张停运损失。至于老黄主张车辆停运期间不能从事营运工作的误工损失。因老黄既是车辆所有人,也是实际驾驶人,故其主张的误工损失已包含在停运损失之中,两者不可重复主张。所以误工费不应得到支持。

3 律师建议

一般来说,撞了营运车辆除了要承担修理费用外,还要承担车辆停运费等相关费用。所以,在路上开车碰到像出租车、公交车以及大型货运车这些以载客、拉货等方式营利的营运车,一定要格外小心对待,避免发生交通事故。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,车主要及时通知保险人,在第一时间报案。因为拖得越晚,自己获得赔偿款的时间也越晚,遭到拒赔的可能也越高。并且,一旦因此走上诉讼道路,更要耗费更多的时间、精力和费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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